2020年4月3日,马萨诸塞州收入(DOR)发布了第2020-4号,延长了4月15日,2020年4月15日至7月15日截止日期为:
TIR 2020-4不会扩展4月15日C-Corps的截止日期。但是,DOR放弃了延迟文件和迟到的惩罚(尽管仍然有利益仍然是累积的)。
个人
根据指导,2019年回报和付款截止日期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现在是2020年7月15日。只要在2020年7月15日之前支付有效的个人所得税延期所需的金额,就有资格延长档案的自动延长时间。自动扩展的持续时间将基于返回的原始截止日期,4月15日,2020年,而不是修改的。
公司
企业消费税纳税人4月15日,2020年4月15日退货截止日期,即适用的自动六个或七个月延期,必须仍然支付2020年4月15日延期所需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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