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是近年来非营利组织面临的最热门主题之一。美国国税局为非营利组织开发了问题,以便在实体顶级收入者的补偿实践中发出光明。同样,这些不是法律规定的政策,然而,与实体的进程有关的非常具体的要求,以便有利地回答周围薪酬实践的问题。
确定第VI部分中列出的个人补偿的过程必须包括以下三个元素:
1.管理机构或赔偿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理事会或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没有审查赔偿安排的利益冲突。委员会成员的利益冲突被认为是:如果:
一种。成员或其家庭成员正在赔偿安排中参与或经济地受益。
湾该成员处于就业安排,受任何参与或经济抵御赔偿安排的任何人的方向或控制。
C。该会员收到赔偿或其他缴纳赔偿安排的人批准的付款。
天。该成员具有受补偿安排影响的物质财务兴趣。
e。该会员批准了一个交易,该交易使参加参与赔偿安排的人,然后,又批准批准或将批准为会员提供经济利益的交易。
2.使用关于所确定的补偿布置的可比性数据。正在使用的数据必须是在类似于组织的功能上可比位置的类似限定人员。通常,非营利性将审查官员和主要雇员的赔偿,该雇员在其他类似组织的990年代披露。其他组织的表格990S可以从网站下载,例如GUIDESTAR.,或在马萨诸塞州,律师将军的网站公共慈善机构。
最后,上面的所有进程都应及时记录,并以适当的记录持续到所使用的数据,他们参与该过程(如果他们没有利益冲突),那么什么审议迁移以及做些决定。
如果您遵循上述过程,并且您对#15a或#15b回答是,则必须在计划O中包含描述。在该描述中,您必须识别在该过程中涵盖的位置,以确定上面的补偿,以及年份的过程是最后一次进行的。如果组织没有赔偿其官员,董事,最高管理官员或其他主要员工,或者如果没有满足任何上述要素,答案应该是“否”。
披露答案是否则的原因不是必需的,而是被允许,并且可以有助于解释回答“不”的原因。阅读我们“990策略合规”系列中的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