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们"什么是不相关业务收入?在Shannon Crowley写的一篇关于不相关业务所得税(UBIT)的博客文章中,以下重点介绍了在确定广告和赞助收入是否被视为不相关业务收入(UBI)时使用的一些关键因素。
一般来说,IRS认为来自商业广告活动的收入为UBI;然而,如果:
通常,非营利组织会生产与他们的免税目的相关的期刊(如通讯、杂志等),并在出版物中出售商业广告空间。如果购买广告的目的是诱导读者购买该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收入可能是UBI。广告的标志通常包括包含定性语言的信息,对企业实体的产品、服务或设施的促销,或定价或价值的陈述。
来自合格赞助付款(QSP)的收入不包括在UBI中。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会出现在筹款或项目活动中,以及活动项目中企业赞助商的致谢中。QSP是指企业实体向豁免组织支付的款项(现金、财产或服务),而没有安排或预期发起人将从这笔款项中获得任何实质性的回报利益。实质性的回报收益一般不包括使用企业实体的名称、标识、标语或联系信息。如果有一些广告元素(如上所述)提供给赞助商以换取他们的支付,超过购买广告的公平市场价值的金额将被认为是QSP。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国税局598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