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特朗普总统签署法律时减税和就业法案去年年底,其中一项规定不允许对州和地方税的分项抵扣超过1万美元。通过限制这种抵扣,康涅狄格州以直通实体形式经营的企业(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S公司)的所有人眼看着他们的联邦所得税上升,而不管他们的边际联邦税率可能会降低。
目前,康涅狄格没有对过境实体的收入征收实体税;相反,这些收入“通过”给个人所有者,并在个人层面上接受联邦和康涅狄格所得税。个人业主在缴纳国家所得税时,可按1040表附表A申请国家所得税分项抵扣,以减少过户收入。从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如果该税、财产税、从工资中扣缴的税款和支付的其他税款的金额超过10,000美元,那么超出部分将不再可抵扣,从而造成联邦应税收入的增加。
为了减轻由于作为转账实体经营的康涅狄格州企业主的收入所造成的“损失”联邦州政府扣除额的影响,州长Dannel P. Malloy最近在其2019财年预算中提出了“终结”这种损失扣除额的方案。
州长提议对直通实体及其所有者征收一种收入中立的州税,这将在理论上取消联邦所得税抵扣的上限。根据这个提议,康涅狄格将转变的非可减个人所得税扣除营业税透传企业(税收改革法案,没有限制州税和地方税,直接对业务实体)并允许信贷实体级税企业对他们的康涅狄格的所有者个人所得税。
例如,如果有一个居民属于最高联邦和康涅狄格所得税等级,产生的应税收入为10万美元,那么这个过户实体就需要支付6,990美元的康涅狄格所得税。就联邦所得税而言,房主的联邦应税收入为93,010美元(与新法律出台前相同),这样可以节省约2,500美元的联邦所得税。但康涅狄格将像以前一样,对房主的直通收入再次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将被双重征税。为了减轻这种双重征税,州长的建议是向所有人提供税收抵免,以抵消税收总额。
有趣的是,州长并没有提议将新的20%的联邦收入扣除额与所有者的pass - through收入挂钩(即新的199A款扣除额)。目前,康涅狄格的个人所得税是基于他们的联邦调整总收入(AGI)加上或减去某些州的收入调整。由于20%的扣除额是对纳税人的联邦应税收入的扣除额,而不是调整后的总收入的扣除额,康涅狄格的纳税人错过了这个扣除额。康涅狄格的立法者将需要通过一项法律来获得这一减免,尽管考虑到康涅狄格的财政事务,这似乎不太可能。
在这次立法会议期间,大会将讨论通过实体税收提案,以及税收改革法案对所有康涅狄格纳税人的影响。预计将会有反动税收立法来处理修订后的国内税收法,并且可能会考虑处理丧失州所得税抵扣的影响的提案。在康涅狄格大会2018年5月初休会之前,未来三个月将有很多事情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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