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美国国税局发布了临时法规,解决了相关方之间的相互关联交易的军备转让价格的确定。
跨国公司中通常受控制的企业经常相互进行交易,可能包括多种活动,如知识产权许可、有形商品销售和销售活动。转让定价规定要求此类关联方交易必须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即,就好像这些交易是在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当存在相互关联的交易时,纳税人在确定转让价格是否相等时,往往将每笔交易分别对待。最近发布的《暂行条例》规定,相关交易不应再单独进行分析,而应进行综合分析,以提供最可靠的衡量独立交易结果的方法。
因此,国税局预计纳税人审查本公司的总体影响,而不是单独评估每笔交易。为了帮助澄清,我们向您概述了这些规定,并提供了以下相互关联的交易的插图:

在上图中,有两个需要转移价格的相互关联的相互关联的交易。首先,母公司为其美国制造子公司授权其专有制造流程,授予在整个北美销售产出的权利。其次,美国制造实体将其输出销售给加拿大的姐妹公司,这将又将转换为无关的第三方的输出。
从历史上看,纳税人在确定独立交易价格时,会分别对每笔交易进行分析。根据《临时条例》,可能适当评价:
有关相互关联交易的其他例子的进一步澄清,请与我们的转移定价专家,安德鲁波士东讨论abostian@必威电子blumshapiro.com或617-658-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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