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价格是指跨国企业内相关法律实体之间出售或转让的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的价格。
即使公司在该国可能几乎没有经济活动,跨国公司已经雇用了转移定价策略。人工转移到税收优缺点的实践被称为基本侵蚀和利润移位(BEP)。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20国集团(G20)成员国采用了一种行动计划解决易暴食组。该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在产生利润和创造价值的国家对利润征税。该行动计划分为15个要点,其中7项成果已完成并提交给2014年9月20日在澳大利亚凯恩斯举行的G20财长会议。
行动13行动计划涉及转移定价文件和国家逐个报告。全球税务机关实施了要求在跨国组织内部的子公司以ARM的价格交易的规定。许多国家采用了与符合要求更昂贵的非合规性的文件相关的罚款。这种处罚通常是金钱惩罚。在美国,罚款范围从税收不足的20%到40%,但可能存在适当的转移定价文件的罚款。
转移定价规定的增加,以及公司间交易数量的增加和复杂性,导致纳税人的合规成本显著增加。行动13就如何协作和简化转让定价审查过程向税务当局提供指导。
经合发组织提出了一种三层结构,以便建立一种标准化的转移定价文件的方法,如下:
主文件:应该包含有关全球业务操作和跨国企业所有成员的转移定价策略的高级标准化信息。主文件是对跨国企业组织结构的概述,还应包括对公司业务、无形资产、公司间财务活动和税务状况的描述。附件我的指南提供了要包含在主文件中的信息列表。
本地文件:应包含更详细的交易转移定价信息,以识别(i)相关的关联方交易;(二)公司间交易涉及的金额;(三)公司对公司间交易的不干涉性质的分析。附件二的指南提供了要包含在本地文件中的信息列表。
国别报告:应载有有关跨国企业收入和纳税的全球划分的资料,以及有关公司内经济活动地点的具体指标。本报告旨在帮助高层转移定价风险评估目的。附件3为国别报告提供了一个样板。
纳税人在为企业间交易(无论是商品、服务还是无形资产)确定定价之前,应首先考虑转让定价是否适合税务目的,并确认其财务业绩的不受限制性质。纳税人文件应每年审查,以确定与公司间交易相关的功能和风险是否仍然准确和相关。还应核查所选择和应用的转让定价方法。
准备充分的转让定价文件可以向税务机关保证,纳税人对公司间的交易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考虑了适当的可比数据,并取得了可靠的转让定价地位。
更多信息请联系Andrew Bostian,abostian@必威电子blumshapiro.com或617.658.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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