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税法和由此产生的规定肯定导致了很多讨论和混乱。如果您是中小型企业主的一个小型,请务必理解并利用这些变化导致一些积极的结果。
新的2018年税收变化引发了各种反应,并非最不重要的响应。例如,采取新的营业税项规定。这些规定中的一些是对受这些规则的影响的真正挑战,但实际上并非每件事是受本规则约束。对于南岸的中小企业来说,这可能是个好消息。
在税收工作和2017年削减法案,机遇存在的平均收入总额低于2500万美元的公司避免一些更繁重的规定,包括新规则允许抵扣业务的利息,可以对一个公司有一个很重大的影响,可能是高杠杆。
对于那些低于2,500万美元门槛的公司来说,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他们所要求的会计方法。根据先前的法律,平均总收入超过500万美元的公司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法;现在,任何平均总收入高达2500万美元的企业都可以使用现金法,即使他们之前因为库存问题需要使用权责发生制。这一变化为许多有大量应收账款的公司提供了延期的机会,因此许多公司可以实现显著的利益。
此外,利息限制条款不适用于那些低于2500万美元基准的人——这是一项商业利息的扣除,否则将限制在纳税人本纳税年度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如果平均总收入低于2500万美元,也可以避免统一的资本化规则,该规则要求将成本作为存货进行额外的资本化以抵税。
纳税人在第179条下可能支付的最高金额也增加,从500,000美元到100万美元。对于中市场公司,特别是这种变化有明确的益处。
新的税收规定当然对C类公司特别有利,因为所有这些变化本质上都是永久性的,当然公司税率从35%(在大多数情况下)降低到统一的21%。替代性最低税也被取消了。
新的税法和由此产生的规定肯定导致了很多讨论和混乱。如果您是中小型企业主的一个小型,请务必理解并利用这些变化导致一些积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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