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认为,为了与客户保持联系而偶尔与他们喝酒吃饭是做生意的必要成本。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在完成一项特别艰巨的任务后,偶尔带商务伙伴甚至员工出去吃个午饭。我们很容易认为这些娱乐费用是可扣除的业务费用,但事实并非如此。一般来说,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餐饮和娱乐活动才可作为业务费用扣除。更重要的是,这两种费用的扣除额一般都限制在成本的50%。
餐饮或娱乐活动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被视为与业务直接相关:
例如,一位高管员工为了在非正式的气氛中讨论一笔商业交易的一般参数而请客户去打高尔夫球,这实际上是一种与商业直接相关的娱乐活动。一位经理如果在餐厅外与下属共进午餐时讨论敏感的商业计划,也可以被视为与业务直接相关。
一般而言,只有50%的娱乐和膳食费用所产生的费用是可扣除的。有限的例外适用于向员工提供的娱乐或内部部署。
一般来说,有关娱乐设施的费用完全不可以扣除。设施包括纳税人拥有、租用或使用的任何个人或不动产,如果该设施在纳税年度内用于娱乐或与娱乐有关。它们包括游艇、狩猎小屋、钓鱼营地、游泳池、网球场、保龄球场、汽车、飞机、公寓、酒店套房和度假胜地的住宅。
乡村俱乐部会费不可扣除(尽管在俱乐部的商业客户购买的膳食,最高限额为50%)。Skyboxes或其他私人豪华盒子在体育赛事中扣除的额度仅限于非豪华盒座椅的面值乘以盒子中的座位数量。
即使膳食或娱乐费用有资格作为商业费用,除非严格和详细的证实和记录保存要求达成符合信函,否则也没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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