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最佳实践——有老的,也有新的——非营利组织在治理和税务方面可能需要考虑实施。
H这里有一些最佳实践——有老的,也有新的——那就是非营利组织可能需要考虑一下实现关于治理和税收很重要。
第一个是新的——关于不相关业务收入(UBI)筒仓的新税法。美国国税局(IRS)发布了有利的临时指南,允许免税机构在特定情况下为UBI目的聚合其投资伙伴关系。否则,对不同类型的投资合伙企业UBI进行解释将是一场多么可怕的管理噩梦!拥有另类投资的非营利组织可以聚集他们的投资伙伴利益,满足其中任何一种微量允许所有权测试(最高2%)或控制测试(最高20%,对合伙没有控制权或影响力),如果与任何不合格人士的所有权相结合,如董事会成员、官员和其他对非营利组织有重大影响力的人。董事会成员,特别是投资委员会成员,以及大量捐助者更有可能是那些(如果有的话)与该组织拥有相同投资的人。作为利益冲突调查问卷的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可能需要考虑提供一份投资伙伴关系清单,并要求董事会成员代表他们是否有共同所有权。
总裁、晋升官员和其他非营利性管理人员所做的任何娱乐活动的文件都应该是坚如磐石的。组织应该确保遵守可问责计划规则,这对免税组织的高管来说是双重重要的。这意味着所有用餐、娱乐、社交俱乐部使用、差旅费用等的文件应包括招待客人的金额、地点、日期/时间、业务目的和业务关系。最好的做法是让比员工级别更高的人定期审查费用报告,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人可能是董事会成员。如果文件不充分,IRS可以将这些补偿作为雇员的应税收入,(即使它们确实是为了商业目的)。更有风险的是,整个负责任的计划可以被忽视。文件不足的其他可能的负面影响,除了对执行人员征税外,还包括对豁免组织的制裁- -这应该是一种威慑。最佳实践可能是使用日志或日记来记录。
Th是老最佳实践是一个刷新的建议获豁免的团体保存一份清单他们的前不合格人士-拘捕并披露任何需要报告的交易”成型机。”Th是一个长期的要求-一个前disqualified人被认为不符合资格五个年。因此,非营利组织应该保持一个正在运行的五个- - - - - -年列表不合格的人在他们的记录检查任何与这些成形者的交易。然后下降的第六年和添加不符合资格的人士最新的前一年每年。
新的最佳做法是关于“覆盖员工”名单——这是一个新术语,涉及新的21%超额高管薪酬税,对薪酬超过100万美元和某些超额降落伞支付。这个新的21%的消费税是对免税机构征收的。覆盖员工是5个最高报酬的员工,包括高级职员和关键员工(这与表格990中除高级职员和关键员工外的5个最高报酬的定义不同)。“覆盖员工”这个术语是一个常青的决心。因此,一旦某人是被掩护的员工,他或她就永远是被掩护的员工,并留在观察名单上。
治理不是一刀切的。但这里有一些最佳实践,旧的和新的,为非营利组织考虑保持合规,远离头条新闻,并走在不断变化的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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