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之前的文章中,我列出了非营利组织董事会的首要职责,包括宏观战略规划;选择行政人员;监督行政领导;批准组织的预算;监督工作人员和领导的薪酬;和筹款。
在本文中,我将重点介绍每个董事会成员的责任。
作为非营利组织管理机构的成员,单个董事会成员必须遵守受托人的法律责任。受托人是指“在需要完全信任、诚信和诚实的情况下,有权力和义务代表他人行事的人。”
作为受托人,非营利董事会成员有三个具体的法律职责:
长话短说:董事会成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以他们所代表的非营利组织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为了负责任的服务于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成员应该了解组织的使命,战略愿景和财务状况。这意味着审查:
一旦新董事会成员被任命,他们应该在董事会会议前审查所有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以便每个成员都准备做出知情和负责任的决定。
大多数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都有专门的委员会,致力于具体的组织工作。这些委员会根据每个组织的规模和业务情况而有所不同。
每个董事会成员应该积极寻找与他们的特定技能和兴趣相关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