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休计划市场,计划发起人将投资选择的责任交给计划参与者,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然而,受托责任仍然由计划发起人承担,他们负责监督计划。《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旨在保护参与者,而不是计划管理人或计划发起人。根据ERISA,计划发起人有责任为参与者提供适当的投资选择,以使他们的投资多样化和管理投资风险。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的计划管理应该到位,以证明信托责任相关的投资选择的退休计划。
首先是建立退休计划委员会。该计划退休计划委员会的成员不需要成为投资专家;但是,他们需要致力于为计划参与计划的最佳利益而致力于计划的计划和计划的投资选择。
拥有一份正式的投资政策声明与建立一个退休计划委员会同等重要。投资政策声明规范了投资计划的投资方法,记录了长期目标和目标,并建立了一个聘用投资经理和顾问以及监督投资业绩的框架。它本质上是退休计划委员会的路线图。
投资政策声明应包括以下资料:
建立退休计划委员会和投资政策声明的总体目标是降低计划发起人的受托风险。通过选择正确的委员会成员,召开有效的委员会会议,并建立明确的投资政策,计划发起人将能够证明其符合ERISA以及美国劳工部和美国国税局有关其受托责任的规章制度。